精研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江苏精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13 人,代表股份 50,153,775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8 人,代表股份 50,099,139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4,6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6 人,代表股份 909,03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6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1 人,代表股份 854,40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61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4,6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金诗晟、何佳欢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03,2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92%;反对 50,5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8,4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4.4403%;反对 50,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5.5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03,2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92%;反对 50,5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8,4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4.4403%;反对 50,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5.5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9,0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6%;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3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4830%;反对 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0.51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8,3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2%;反对 5,4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3,6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4038%;反对 5,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0.59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票),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王明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8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0959%。
王明喜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选举黄逸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0957%。
黄逸超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 选举邬均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0957%。
邬均文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 选举马黎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0957%。
马黎达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周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0957%。
周健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 选举刘永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0957%。
刘永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 选举王普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8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99.0957%。
王普查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01 选举施俊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45,555 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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