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4 公告类型:分配方案实施 证券代码:123048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和现金流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963,155,918.00股为基数,以本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77,811,193.30元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4(含税)元【注】,共派发现金23,343,357.99 元(含税)。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未分配利润的30%。若未来在权益分派实施时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调整。

  【注:2020年度分红总额为本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77,811,193.30元的30%,即23,343,357.99元;分红总额确定后,以总股本963,155,91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423632306(含税)元(23,343,357.99÷963,155,918×10=0.2423632306),前期披露《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公告时每10股派发金额由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故披露为0.24元。】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48,债券简称:应急转债,以
下简称“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申请日(2021 年 7 月 13 日)期间,共计转股 30,615 股,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
转股由 963,155,918 股增至 963,186,533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3,186,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42355 元(含税)(23,343,357.99÷963,186,533×10=0.242355)。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3,186,53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235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1811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847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23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  08*****24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3  08*****236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08*****622 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5  08*****101 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五研究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8.90 元/股调整为 8.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 武汉市江夏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咨询联系人:陈世龙李晶怡

  咨询电话:027-87970446

  传真电话:027-8797022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