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3 公告类型: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123022

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前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18,425,454.73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4,239,101.53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8,189,918.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12%。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的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经 审 计 , 2021 年 公 司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904,239,101.5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87,180,273.50 元,减去分配 2020年度利润 245,480,577.67 元,按规定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7,227,224.86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3,658,711,572.50 元。

  根据董事长高前文先生的提议,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454,887,0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122,744,354.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22)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为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
前,股本总额可能会因前述事项而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的分派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22 年度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办法》

  2022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长高前文先生提出,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工作量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保函等多种形式的贸易融资,上述短期资金使用范围必须是公司主营业务所需要的营运资金,不得进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授权期限为一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问题,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100%)提
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100%)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75%)提供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下属控股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95%)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宏景电子董事长兼股东蔡斯瀛及其一致行动人付坤华、胡龙、郭旭将其持有的宏景电子 22.42%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以银行签订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被担保对象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如果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为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于公司持有长信显示 55.96%股权,且长信显示的股东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长信显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担保,该议案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如果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主要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
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方荣先
生、郑建军先生、李珺女士、邢晖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的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决定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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