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热电:关于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3—临 019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
作事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议程序后生效。
一、 框架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热电”)
乙方: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
乙方企业简介:建龙集团是一家集资源、钢铁、船运、机电于一
体的特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集团控股企业现有总资产 726 亿元,营业
收入 677 亿,集团员工 4.5 万人。建龙集团经营的产业涵盖多种资源
勘探、开采、选矿、冶炼、加工、机电产品制造等完整产业链条,目
前拥有 1800 万吨矿石(铁、铜、钼、钒、煤、磷矿等)开采和选矿
能力,1500 万吨粗钢冶炼和轧材能力、350 万载重吨造船能力、220
万载重吨远洋运输能力、1500 万千瓦防爆电机和风力电机制造能力、
5 万吨阴极铜和 6000 吨钴的冶炼能力(目前国内最大),以及 1.5 万
吨五氧化二钒的冶炼能力、30 万吨煤化工等。2012 年,建龙集团名
1
列中国企业 500 强第 149 位,中国制造业企业排名第 69 位。
二、 框架协议概述
为了整合双方资源,促进双方合作的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双方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拓展各自的业务领域,充
分发挥双方在市场、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各
自的发展战略,双方将在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下,
确定合作方式,建立合作平台,展开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逐步加强
和深化双方合作的领域,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例如:
1、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合作,共同开发电站工程总包及维护、节
能减排、天然气市场,以提高双方的市场竞争力。
2、通过股权合作,巩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整合上下游价值链
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框架协议合作内容
双方拟在实现上述原则下开展如下合作:
1、双方共同在在石河子成立合资公司,由建龙集团下属子公司
川锅公司持 60%股份,天富热电持 40%股份,开展电站工程总包及
维护业务。在上述领域,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技术、
价格、工期等条件),均应优先考虑与合资公司开展合作。双方共同
努力,利用各自优势将合资公司打造成新疆建设兵团电站工程总包及
维护龙头企业。
2
2、甲方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新疆富鑫能源实施股权调整,
乙方同意承接新疆富鑫能源现有股东部分股权。新疆富鑫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主营业务为
火力发电,富鑫能源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同时,乙方将充分发挥其
在新疆当地政府影响力,与甲方共同努力,获取煤炭资源,解决发展
僵局。
3、在天然气项目方面,双方将共同对天然气产业链进行规划,
利用乙方及乙方参股企业在技术、产品开发、市场开发方面的优势协
助甲方加快现有天然气资源的开发;
4、在节能减排方面,乙方将利用其电力节能技术、合同能源管
理方面优势协助甲方对现有水电、火电等项目进行营运能力提升,从
而提高甲方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5、在股权合作方面,为确保甲方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乙方及
乙方现有战略合作伙伴将积极参与协助甲方通过资本市场加快融资
进度。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作事
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上述合作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
议程序后生效。
上述框架协议合作内容具体实施时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此框架协议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3
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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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建龙重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
作事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议程序后生效。
一、 框架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热电”)
乙方: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
乙方企业简介:建龙集团是一家集资源、钢铁、船运、机电于一
体的特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集团控股企业现有总资产 726 亿元,营业
收入 677 亿,集团员工 4.5 万人。建龙集团经营的产业涵盖多种资源
勘探、开采、选矿、冶炼、加工、机电产品制造等完整产业链条,目
前拥有 1800 万吨矿石(铁、铜、钼、钒、煤、磷矿等)开采和选矿
能力,1500 万吨粗钢冶炼和轧材能力、350 万载重吨造船能力、220
万载重吨远洋运输能力、1500 万千瓦防爆电机和风力电机制造能力、
5 万吨阴极铜和 6000 吨钴的冶炼能力(目前国内最大),以及 1.5 万
吨五氧化二钒的冶炼能力、30 万吨煤化工等。2012 年,建龙集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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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中国企业 500 强第 149 位,中国制造业企业排名第 69 位。
二、 框架协议概述
为了整合双方资源,促进双方合作的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双方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拓展各自的业务领域,充
分发挥双方在市场、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各
自的发展战略,双方将在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下,
确定合作方式,建立合作平台,展开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逐步加强
和深化双方合作的领域,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例如:
1、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合作,共同开发电站工程总包及维护、节
能减排、天然气市场,以提高双方的市场竞争力。
2、通过股权合作,巩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整合上下游价值链
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框架协议合作内容
双方拟在实现上述原则下开展如下合作:
1、双方共同在在石河子成立合资公司,由建龙集团下属子公司
川锅公司持 60%股份,天富热电持 40%股份,开展电站工程总包及
维护业务。在上述领域,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技术、
价格、工期等条件),均应优先考虑与合资公司开展合作。双方共同
努力,利用各自优势将合资公司打造成新疆建设兵团电站工程总包及
维护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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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对新疆富鑫能源实施股权调整,
乙方同意承接新疆富鑫能源现有股东部分股权。新疆富鑫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主营业务为
火力发电,富鑫能源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同时,乙方将充分发挥其
在新疆当地政府影响力,与甲方共同努力,获取煤炭资源,解决发展
僵局。
3、在天然气项目方面,双方将共同对天然气产业链进行规划,
利用乙方及乙方参股企业在技术、产品开发、市场开发方面的优势协
助甲方加快现有天然气资源的开发;
4、在节能减排方面,乙方将利用其电力节能技术、合同能源管
理方面优势协助甲方对现有水电、火电等项目进行营运能力提升,从
而提高甲方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5、在股权合作方面,为确保甲方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乙方及
乙方现有战略合作伙伴将积极参与协助甲方通过资本市场加快融资
进度。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的所有合作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合作事
宜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上述合作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必要审
议程序后生效。
上述框架协议合作内容具体实施时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此框架协议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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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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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