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2-104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48,748 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8,038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40 元/股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2022 年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8,748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38股,回购价格为 11.40 元/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至实际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
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1-091。
2、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3、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公司公告
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截至公示期结束,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的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1-098。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9。
5、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6、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根据
《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27 人调整为 302 人,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仍为 386.506 万份,授予价格仍为 32.26 元/份,限制性股票总数仍为 173.494 万股,授予价格仍为 16.1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仍
为 112 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仍为 2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2021-104。
7、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上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8、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后,另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99 人,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386.506 万份调整为
385.444 万份,授予价格仍为 32.26 元/份,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73.494 万股调
整为 172.786 万股,授予价格仍为 16.13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仍为 112 万份,
预留限制性股票仍为 28 万股。
9、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85.444 万份股票期
权及 172.786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10、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与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与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
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068、2022-069。
11、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2022-097。
12、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13、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14、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本激励计划的处
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激励对象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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