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12 月 30 日收到独立董事林志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志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和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鉴于林志伟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和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
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肖长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肖长清先生将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目前肖长清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 月 6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长清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管理系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1985 年 7 月-1991 年
7 月在航空部 605 研究所工作;1994年 2 月-2000年 12月任君安证券投资银行
部业务经理,经世德理公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01 年 3 月-2004 年担任平
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职务;2004 年 10 月-2007 年 1 月担任华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并购部董事总经理职务;2007 年 2 月-2009 年 1 月担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职务;2009 年 2 月—2018 年 3 月担任国盛
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业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合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