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66: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胡培峰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002,920 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47%;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9,035,120 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1.05%;监事修丽娜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 659,100 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董事、副总裁胡培峰先生,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监事修丽娜女士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胡培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12%;曹莉娟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2,258,000 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0.26%;修丽娜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164,000 股,占减持前公司总股
本的 0.02%。减持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2 年 5 月 12
日 -2022 年 11 月 11 日),期间如遇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其他不得减持的情况,则不减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曹莉娟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2,220,000 股,胡培峰先生及修丽娜女士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胡培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002,920 0.47% IPO 前取得:3,500,720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200 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000 股, 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曹莉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035,120 1.05% IPO 前取得:9,035,120 股
修丽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59,100 0.08% IPO 前取得:659,100 股
注 1:上表中持股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总股本为减持前公司总股本,即 860,529,50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当前持
股东 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
减持期间 区间 股数量
名称 量(股) 比例 方式 额(元) 情况 股比例
(元/股) (股)
胡培峰 0 0% 2022/5/12~ 集中竞 0-0 0 未完成: 3,802,920 0.45%
2022/11/11 价交易 950,000 股
曹莉娟 2,220,000 0.26% 2022/5/12~ 集中竞 5.67-6.87 13,547,612 未完成: 6,815,120 0.80%
2022/11/11 价交易 38,000 股
修丽娜 0 0% 2022/5/12~ 集中竞 0-0 0 未完成: 659,100 0.08%
2022/11/11 价交易 164,000 股
注 2: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胡培峰先生作
为激励对象,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200,000 股,其持股数量由 4,002,920 股变动为 3,802,920 股,其拟
减持数量由不超过 1,000,000 股调整为不超过 950,000 股。
注 3: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总股本为公司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即849,733,364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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