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朱亦军先生《关于提议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朱亦军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交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朱亦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朱亦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
目前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股票发放不超过人民币 1,440 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有效期至正式签订借款合同时止。该笔贷款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银行相关规定审批、落实后方能获得批准发放,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除上述专项贷款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集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