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16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2,532.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支付发行费用 6,606.12
二、募集资金净额 55,925.8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5,618.48
本年度使用金额 74.29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93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10,390.16
动资金
其他-注销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1,647.16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805.1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22,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1.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1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80.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30Z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支付发行费用 1,619.092
二、募集资金净额 68,380.90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8,380.906
本年度使用金额 24.058
暂时补流金额 -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004
其他-注销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0.003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06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及存储情况
2021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16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 账户状
末余额 态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75261425805 - 已注销
技有限公司 司长丰支行
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 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山 100840617788 - 已注销
有限公司 海关兴华市场支行
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51907157710816 - 已注销
技有限公司 司合肥分行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 200002019361666 -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行蜀山支行 0000002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51903556410402 -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司合肥分行
(二)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及存储情况
2024 年 10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1 月,公司、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