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恒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5,925.88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 1,800.21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 45,618.48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金额 38,550.17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7,068.31
减: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0.90
减: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10,390.1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716.55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号),公司于2024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22,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4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4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19.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80.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230Z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8,380.91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现金管理收益与利息收入 24.06
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未支付的发行印花税 17.1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 68,380.91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68,380.91
减: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1.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及存放情况
2021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175261425805 1,441.86
2 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 100840617788 274.68
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7157710816 已销户
4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蜀山支行 20000201936166600000021 已销户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3556410402 已销户
合计 1,716.55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监管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公司、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
1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551903556410000 40.39
2 浦发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58030078801600002214 0.12
3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311903531910001 0.08
4 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184278886676 0.02
5 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 262335079821000002 0.15
6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34050146580800004263 0.07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648114352 0.20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长江 499040100100366701 0.13
中路支行
合计 41.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
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5,618.4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380.91万元,具体使用情
况详见附表1-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