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智明达 股票代码:68863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5 年 12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278,999 股
2、发行价格:33.1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99,976.8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5,399,882.3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8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录
特别提示......1
目录 ......2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公司主营业务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7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7
三、发行方式 ......11
四、发行数量 ......11
五、发行价格 ......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2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3
十、发行对象 ......13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0
第四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1
二、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22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2
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4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28
二、发行人律师 ......28
三、审计机构 ......28
四、验资机构 ......29
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0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32
第九节 备查文件......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33
二、查阅地点 ......33
三、查阅时间 ......33
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智明 指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达/股份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发行股票/本次以简易程序 指 象发行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申报会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信永中和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募集说明书 指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连续期间
报告期各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末、2023 年 12 月末、2024 年 12 月末、2025
年 9 月末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2 年 3 月 28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6 年 12 月 12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4 月 8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代码: 688636
股票简称: 智明达
总股本: 167,627,405
法定代表人: 王勇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1 栋 11 层 1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1 栋 11 层 1 号
联系电话: 028-68272498
联系传真: 028-61509566
公司网站: www.zmdde.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57377033177
生产、开发、销售:电子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
经营范围: 销售:机电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面向国家重点领域客户,提供定制化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和解决方案。
公司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嵌入式技术研究工作,致力于研究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的适配及驱动程序、应用程序开发,结合重点领域行业用户的特点,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采用“硬件定制+软件定制”的方式来实现客户的应用需求。公司先后建立了基于嵌入式处理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嵌入式处理器+Linux 等多种架构的软硬件一体嵌入式技术平台,并在这些平台上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和服务。
随着软件在现代信息化装备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公司研发遵循国家重点领域的工程化要求,更加重视软件开发工作。公司软件技术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针对公司定制平台的驱动、操作系统移植裁剪技术,第二类是针对客户的应用场景的应用软件技术,如嵌入式 QT/OPENGL 显示技术,基于可靠性文件系统的存储技术等。
通过二十多年的积淀,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涵盖信号采集、图像感知与智能处理、智算终端、总线控制、边缘存储、智能电源等技术方向。公司多年服务于国家重点领域客户,成功将产品应用于机载、弹载等多个重点领域装备平台之中。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2025年9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5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
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5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36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上交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