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4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童茂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坚决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完成 2024 年度各项工作,各项业务整体达到了预期目标,且保持了稳健的趋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杨振国先生、蒋薇薇女士、石建宾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 2024 年度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对 2025 年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各方面信息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结合 2024
年公司实际经营数据和 2025 年公司经营计划进行测算并编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规模拓展等方面需求。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六)通过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