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针对本事项,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3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931.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01.2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210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年产 1000 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 29,261.00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1,210.80
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16,598.20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合计 77,070.00
上表中“年产 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已于公司于 2025年 3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将结余募集资金约 14,50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和部分超募资金 4,000 万元将共同投资到安杰思泰国生产基地项目。详见《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该等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对“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明细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1 建筑装修工程费 968.00 -500 468.00
2 设备购置费 406.00 -200 206.00
3 软件购置及服务费 500.00 -300 200.00
4 房屋租赁费 2,392.80 -1,000 1,392.80
5 人员 4,144.00 1,000 5,144.00
6 市场费 2,800.00 1,000 3,800.00
合计 11,210.80 - 11,210.80
2、公司拟对“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明细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1 场地投资 5,300.00 -1,000 4,300.00
2 硬件投资 4,284.00 -1,000 3,284.00
3 软件投资 2,500.00 -1,500 1,000.00
4 预备费 604.20 -500 104.20
5 研发费用 3,910.00 4,000 7,910.00
合计 16598.20 - 16,598.20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基于当下的市场环境,公司对“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出于以下因素所作出的决策。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营销网点和研发中心的既有场地、设备及软件已经能够保障业务的顺畅运转。经公司整体规划及战略调整,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减少对营销服务网络和研发中心的租赁、装修、软件和固定资产购置等资产性投入,从而避免资金的闲置与浪费。
(2)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业务的拓展更加依赖于专业人才驱动和市场调研。专业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增加人员费用的投入有助于吸引更多行业内的优秀人才,从而构建一支高效且富有创造力的团队,推动公司的核心项目落地。其次,增加公司市场费用的投入,主要系通过更广泛的临床走访与更深入的临床洞察,将公司产品的创新性能与临床需求建立更精准的对接,为临床客户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服务,为拓展市场份额奠定基础。
(3)公司持续推进既有产品升级的同时不断研究开发新产品、引进新设备、改良新工艺,延伸公司产业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保持公司在细分领域的优势地位,为此公司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进而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
三、调整募投内部结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
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安杰思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安杰思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