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明冠新材 股票代码:68856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特别提示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本公司”或“发行人”、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
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有限售条件股份数130,695,12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33,392,6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0.3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代码 C29),截止 2020 年 12 月 9 日
(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9.82 倍。本次发行价格 15.87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对应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1)24.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4.8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虽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代码 C2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9.82 倍,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同。
下文“报告期”是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制造成本、产品功能等方面的竞争,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如果公司无法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及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主要体现如下:
(1)双面电池组件已成为光伏组件重要发展方向。双面电池组件主要有两种封装结构,双玻结构和玻璃+透明背板结构,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与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 年版)》,2019 年双玻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13.5%,玻璃+透明背板结构组件的市场占有率约为 0.5%,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一定增长趋势。双面组件的出现和发展将导致玻璃背板、透明背板、POE 胶膜等产品市场份额出现增长,从而对公司现有主要背板产品的市场份额形成挤压,导致对公司传统背板产品发生技术迭代及被替代风险。
(2)随着组件适用场景越来越多样化,光伏组件对背板性能的要求也日趋多样。如果未来下游组件厂商继续对背板产品类型提出新的需求,而公司又未能及时研发出相应产品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采购需求,公司将面临技术迭代风险。(二)下游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制造业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受国内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2018 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不断对光伏发电政策进行积极调整。由于现阶段光伏产业依旧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及补贴政策支持,随着我国光伏产业补贴政策的逐步减弱,部分下游光伏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及投资意愿可能有所下降,进而导致短期内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有所下降,对公司背板产品的市场需求将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补贴的逐步下降,光伏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的降价压力增加,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或及时调整自身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与协鑫集团的诉讼及回款风险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协鑫集团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且涉
及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相关案件的金额及目前进展如下:
序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涉诉金额 目前进展
号
与 GCL System Integration 买卖合同 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
1 Technology PTE. LTD.等的 纠纷 1,397.91 万元 尚未开庭审理
买卖合同纠纷案
2 与镇江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 票据追索 504.49 万元 本案目前已获法院受理,
公司等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权纠纷 尚未开庭审理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票据追索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月
3 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权纠纷 306.26 万元 16 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
调解
本案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
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票据追索 调解,并已于 2020 年 10
4 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 权纠纷 307.39 万元 月 28 日收到协鑫集团支
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付的汇票票款 300 万元
及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0.78 万元
注:上述涉诉金额累计数超过公司对协鑫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是由于序号 1 中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涉诉金额系按照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发生额及相关违约金金额为依据计算等原因所致。
上述案件系由于协鑫集团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或承兑票据所致。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协鑫集团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2,019.28 万元,公司已
单项计提了 605.78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0%。如果未来协鑫集团持续不能支付所欠债务,公司相应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须进一步加大对协鑫集团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内部分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波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海润光伏、昱辉阳光等业内公司均发生过严重的经营危机。随着“531 光伏新政”、补贴退坡、平价上网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近几年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行业在短期内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4,645.78 万元、35,022.66 万元、
35,480.18 万元和 30,428.94 万元。如果应收账款回款不及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恶化,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对处于财务状况不良或财务状况困难的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客户的应收账款相应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3,747.79 万元。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仍需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五)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受光伏发电行业提质增效、补贴下降等市场形势变化以及“平价上网”相关政策压力的影响,组件生产企业面临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压力,从而不断压缩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致使背板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面氟膜背板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4.37 元/平方米、13.95 元/平方米、12.86元/平方米和 12.91 元/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