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6-001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史清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黄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黄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黄婕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0561032*8011
传真:021-50561703
电子邮箱:ytwdz@motor-comm.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 388 弄 18 号楼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效率,让核心人员更专注业务而非法定职
责,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调整,首席技术官许勇兵先生、首席人力资源官陈雪女士、车载事业部总经理郝世龙先生职务调整后,原负责的专业工作内容不变,仍在公司任职,仅不再承担上市公司法定高管职务,将更专注于公司产品研发、人力资源事务、核心竞争力以及业务开拓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此次变动属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不会对公司团队稳定性及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人员中陈雪女士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持有公司股份 1,713 股,其余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职务调整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
附件:
黄婕女士简历
黄婕,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拥有中美两地执业律师资格。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先后任职于中国
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兼法律顾问;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职于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DLAPiper UK LLP),担任高
级律师(Senior Associate)和顾问(Of Counsel);2009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职
于澳大利亚电信(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大中华区法务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25年 4 月,先后任职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2)及新加坡柏盛国际有限公司(蓝帆医疗全资子公司),担任蓝帆医疗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法务官、集团法务总监。2025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黄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