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27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范国荣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17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鹏飞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17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小金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0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范国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1 年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鹏飞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
2021 年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年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年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不当执业行为受到下列处罚或处分,包括: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70 万元(含税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
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