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3-027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 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74,064,7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74,064,7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73.78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78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
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杨婷婷律师、娜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因公务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为保障会议的有序推进,由半数以上
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虹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10 人,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
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
2、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
分高管、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杨婷婷律师、娜玲律师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973,697,402 99.9622 15,000 0.0015 352,333 0.0363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润鹏半导体拟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投资润
鹏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911,473,480 99.9627 0 0.0000 339,833 0.0373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973,565,698 99.9487 159,204 0.0163 339,833 0.035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 于 为 公 司
及 董 事 和 高
1 级 管 理 人 员 94,715,256 99.6136 15,000 0.0157 352,333 0.3707
购 买 责 任 保
险的议案
关 于 公 司 子
公 司 润 鹏 半
导 体 拟 增 资
2 扩 股 并 引 入 32,491,334 98.9649 0 0.0000 339,833 1.0351
外 部 投 资 者
投 资 润 鹏 项
目的议案
关 于 选 举 公
3 司 非 独 立 董 94,583,552 99.4751 159,204 0.1674 339,833 0.3575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 1、2、3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 2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婷婷、娜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