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 不 含 增 值 税 ) 68,210,141.52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
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5年9月 备注
金额 30日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14850000000814846 0.00 已销户
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 598000013186508 0.00 已销户
湖科技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620800002 0.00 已销户
东莞东城支行 08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38001019001004090 0.00 已销户
公司中心支行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620800002 60,380.54 0.00 已销户
东莞东城支行 08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望牛墩支 02001019001002299 0.00 已销户
行 0
合计 60,380.54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统一延长两年。同时,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及“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2023 年 06 月 2025 年 06 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2、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1、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
广东省东莞市东 同欢路 6 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城街道同沙同欢 2、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
路 6 号 同辉路 2 号;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
路 3 号;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金额(3)= 差异原因
名称 资金额(1) (2) (2)-(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 31,646.25 26,009.99 -5,636.26 项 目 结 余 资 金
池建设项目 (注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50.81 5,159.55 8.74 利息收入继续投
入项目导致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 3,194.24 2,322.60 -871.63 项 目 结 余 资 金
设项目 (注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3.49 3.49 利息收入继续投
入项目导致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 13,900.00 13,989.78 89.78 利息收入继续投
产线建设项目 入项目导致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62.69 226.69 164.00 利息收入继续投
资金 入项目导致
合计 57,953.98 51,712.11 -6,241.88
注 1:公司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方案,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
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整体产线设备的购置数量。同时,公司根据项目投入预算,与厂家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近年来国产替代加速,公司通过优先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
注 2:公司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
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节约了募集资金。
注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09.8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144.64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565.24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专项报告。截至2021年8月,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2月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