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 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7,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539,858.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7 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博力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 2023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 达到预定可使用
额 入金额 状态日期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31,646.25 31,646.25 2025 年 06 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50.81 5,150.81 2024 年 12 月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194.24 3,194.24 2025 年 06 月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
合计 43,991.30 43,991.3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投 利息收入及理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财收益扣除银 节余金额
(A) (B) (C)=(B)/ 行手续费后净 (E)=(A)-
(A) 额(D) (B)+(D)
轻型车用锂离
子电池建设项 31,646.25 26,009.99 82.19 1,047.27 6,683.52
目
研发中心建设 5,150.81 5,159.55 100.17 124.88 116.15
项目
信息化管理系 3,194.24 2,322.60 72.71 115.84 987.47
统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3.49 100.09 3.49 0.00
合计 43,991.30 37,495.64 85.23 1,291.48 7,787.14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
以上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公司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方案,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整体产线设备的购置数量。同时,公司根据项目投入预算,与厂家预算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近年来国产替代加速,公司通过优先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前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公司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787.14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