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撤销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
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752,280 股,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 144,848,536 股增加至 145,600,816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45,600,816 元。
二、取消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平衡和理顺企业内部监督制衡关系,提升企业决策、运行效率,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监事会或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关监督职责。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拟按照现行的《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 是否提交股东
定 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名称为《股东大会议事 修订 是
规则》)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前名称为《关联交易决 修订 是
策制度》)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前名称为《股 修订 是
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9 《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前名称为《内 修订 否
幕信息管理制度》)
1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5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6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20 度》(修订前名称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修订 否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4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6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2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修订的制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下表列示条款修订外,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
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未逐项列示;此外,因删
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
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未
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定,由深圳市燕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公司由深圳市燕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深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918717714 的《营业执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照》。 信用代码 91440300591871771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84.853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60.0816 万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均按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
办法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