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306,101.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0,686,023.21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5.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4,848,536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 3,021,5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0,913,506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3.63%。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913,506.00 56,730,804.80 28,952,182.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306,101.00 68,562,591.15 81,620,690.6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01,420,994.1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56,596,493.2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2,163,127.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56,596,493.2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否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90.5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300,301,346.8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是
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1,142,372,823.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26.29
计营业收入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是
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