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2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39.50 元/股,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1,540,352.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083,172.8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457,179.15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40,457,179.15
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6,515,544.09
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63,841,100.00
回购股份 30,049,983.55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28,189,122.07
项 目 金 额
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3,493,160.83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000,000.00
加:未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3,695,983.07
募集资金应有结余 205,826,740.2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205,826,740.20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205,826,740.20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科技金融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鉴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信息”)为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嘉和信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本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
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嘉和信息、上述银行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上述银行应当以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公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本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 91200078801500001806 1,258,847,930.88 226.59 活期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北京酒仙桥科技金融支 110907667810508 4,786,509.04 活期
行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1150100100280767 1,157,607.77 活期
北京月坛支行
本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781081 26,301.75 活期
北京分行
本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110122000067083 847,629.91 活期
北京西城科技支行
嘉 和 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0160001376747 39,527,796.53 活期
息 北京中关村支行
嘉 和 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息 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 91200078801100001808 45,270,694.50 活期
行
嘉 和 信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0000078997 29,537,665.92 活期
息 有限公司北安河支行
嘉 和 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5900100065044818 84,672,308.19 活期
息 双秀支行
合 计 1,258,847,930.88 205,826,740.20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
额为 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