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5-030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27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1.5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2,971.1044 万股
的 0.19%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3 月 27 日为预留授
予日,以人民币 32.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现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宗艳民先生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董
事会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增加了控股股东提请增加的前述三项议案。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3)。
4、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5、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并同意以人民币 32.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27 日
2、预留授予数量:81.5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2,971.1044 万股的 0.19%
3、预留授予人数:30 人
4、预留授予价格:人民币 32.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二级市场回购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票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票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票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 占预留授予 占授予时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股本总额
量(万股) 总数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高超 中国 董事、CTO、核 3.50 4.29% 0.01%
心技术人员
游樱 中国 CFO 15.00 18.40% 0.03%
梁庆瑞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