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气派科技 股票代码:6882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六年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梁大钟 白瑛 李泽伟
汤胜 任振川 常军锋
孙少林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饶锡林 文正国 王羊宝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概要......6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3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6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4
一、备查文件......24
二、查阅地点......24
三、查阅时间......25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气派科技、发行人、公司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保荐人(主承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销商)、主承销商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情况报告书 告书
《发行方案》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
销方案》
《缴款通知书》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
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票、本次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公司章程》 指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8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 1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9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 年 2 月 2 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
梁华特先生发出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632 号),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止,保荐人(主承
销商)华创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58,869,000.00 元。
2026 年 2 月 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637 号),截至 2026 年 2 月 4 日止,气派科技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7,9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0.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86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77,419.1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891,580.87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9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6,991,580.87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定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8 月 15 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0.1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7,9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梁大钟、白瑛及其关联方梁华特,梁大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华特系梁大钟、白瑛的儿子。三人均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869,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3,977,419.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4,891,580.87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公司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及其关联方梁华特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梁大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0219590205****,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
白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0219640529****,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
梁华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4030419910524****,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
(二)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梁大钟 400,000.00 8,044,000.00 18
2 白瑛 1,200,000.00 24,132,000.00 18
3 梁华特 6,300,000.00 126,693,000.00 18
合计 7,900,000.00 1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