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5-09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2024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审计情况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在 5%的范围内与
华仪电气、东海 2024 年 3
投资者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华仪电气承担连
证券、天健 月 6 日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带责任,天健已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帕瓦股份提 司审计报告情况
公司审计 业 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 夏均军 2011 年 2011 年 2009 年 2024 年 2 家
人
签字注册 夏均军 2011 年 2011 年 2009 年 2024 年
会计师 汪洋溢 2015 年 2012 年 2018 年 2024 年 1 家
质量控制 倪侃侃 2002 年 2002 年 2005 年 2022 年 5 家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工作量情况,并参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20 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对审计机构的
要求,因此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