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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系公司目前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
        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及市场开发,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
        有率及核心竞争力。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一、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32,561.26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3,838,640.22 元。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经营模式需要资金支撑

  我国环保行业发展起步较晚,经过多年的砥砺耕耘,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综合性产业之一。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针对性地选择不同污染治理技术、装备并科学组合使用,因此对环保企业的核心技术、装备与集成水平要求较高。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并获得持久发展。

  公司专业提供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开发、系统集成与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主营业务聚焦有机垃圾业务板块、工业废水业务板块,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地的环卫或城管部门下设的国有城建单位、市政单位、水务公司及各类工业企业等。由于部分垃圾污染和水污染治理业务周期相对较长,且政府类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较多,公司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同时,公司目前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及市场开发,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盈利水平不具备分红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鉴于公
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 2023 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将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 e 互动、公司对外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努力做好业务经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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