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12日出具了《晶晨股份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170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18,326,368股增加至418,494,0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6日出具了《晶晨股份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405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18,494,008股增加至418,734,8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2月11日出具了《晶晨股份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045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18,734,808股增加至419,483,15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2月25日出具了《晶晨股份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
第ZA10067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 》, 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419,483,150股增加至 419,935,6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和 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对《晶晨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8,326,368 元。 419,935,640 元。
2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份 总数 为 第二 十条 公司 的股 份总 数 为
418,326,368 股,全部为普通股。 419,935,640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