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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96 科创 京源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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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9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68809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3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京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50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332,5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5,750,589.62 元,实际募集资金 326,749,410.38 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1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29,100.00          24,566.08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8,683.92            8,683.92

                  合计                          37,783.92          33,25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0.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0.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0.8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0.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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