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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37:芯源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688037:芯源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2-04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26.22 万股,其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6.75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19.47 万股。前述股份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上市流通。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4,156,000 股变更为 84,418,200 股,注册资本由 84,156,000 元变更为 84,418,200 元。

  (二)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8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8,045,699 股。前述股份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4,418,200 股变更为 92,463,899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418,200 元变更为 92,463,899 元。

  综上,本次公司股份总数由 84,156,000 股变更为 92,463,899 股,注册资本由
84,156,000 元变更为 92,463,899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15.6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9,246.389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415.6万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股,均为普通股。                  9,246.3899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项。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项。

  (三)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章程修订、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因此,本次审议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6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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