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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35 科创 德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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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预留授予日:2025 年 5 月 9 日

  股权激励权益预留授予数量:5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4.20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4、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5、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修订后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 上海 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7、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8、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5 月 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50.00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7 人

  4.预留授予价格:24.2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预留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第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第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

 激励对象  国籍      职务          票数量    制性股票  占授予时总股
                                  (万股)    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