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
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增值权授予日:2026 年 2 月 2 日
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13.75 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5,094.90 万
股的 0.09%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2 月 2 日为授予日,以
35.00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75 万份股票增值权。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增值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2月2日,并同意以35.00元/股的行权价格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75 万份股票增值权。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6 年 2 月 2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
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
增值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2 月 2 日,并同
意以 35.00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75 万份股票增值权。
(四)股票增值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 2 月 2 日
2.授予数量:13.75 万份
3.授予人数:11 人
4.行权价格:35.00 元/份
5.股票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限及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全部行权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在每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股票增值权行权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行权其股票增值权。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股票 获授股票增 获授股票增
姓名 国籍 职务 增值权数量 值权占授予 值权占当前
(万份)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唐文林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2.00 14.55% 0.013%
术人员
张宗超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1.50 10.91% 0.010%
术人员
范笑颜 中国 董事 1.25 9.09% 0.008%
周立军 中国 副总经理 1.00 7.27% 0.007%
张士凤 中国 副总经理 0.80 5.82% 0.005%
许伟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60 11.64% 0.011%
陈焕超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0 11.64% 0.011%
二、核心骨干人员(共 4 人) 4.00 29.09% 0.026%
合计 13.75 100.00% 0.091%
注: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