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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12-21

瀚川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目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 7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
议案二:...... 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
议案三:......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
议案四:......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议案五:...... 1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7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4,937,9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2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15,992,060.03 元(含税),转增 49,975,188 股。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新增股份 49,975,18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24,937,969 股变更为 174,913,157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74,913,157 元。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443,772 股,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 174,913,157 股增加至
175,356,929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75,356,929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针对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93.7969 万元。              17,535.6929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

      12,493.7969 万股,均为普通股。  17,535.6929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议案二: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12 月修订)》。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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