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6-003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及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丝)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及因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海丝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2,031,4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3、青岛海丝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青岛海丝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持有公司股份 43,733,107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0.50%,按照 2025 年 9 月 19 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 416,643,880 股计算)的股东青岛海丝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期间,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即不超过 6,249,658 股,且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4,166,438 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青岛海丝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青岛海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01,700 股,减持股份占
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占减持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事宜。截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
式共计行权412,685份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由420,000,000股变更为420,412,685
股,青岛海丝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1%。
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海丝因前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减持等原因,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由 10.41%变为 10.00%,其持股变动累计已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股)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价 2026年1月14日至 8.73~8.90 8.82 1,701,700 0.40
青岛海丝 2026 年 1 月 19 日
被动稀释 - - - - 0.01
注:表中减持比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数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信息披露义务
人减持股份数占减持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3,733,107 10.41% 42,031,407 10.00%
青岛海丝 其中:无限售条 43,733,107 10.41% 42,031,407 1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2025年9月1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时总股本420,000,000股计算;
2、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部分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故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6年1月1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20,412,685股计算;
3、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2025年9月1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的比例为10.50%,本次变动后占2026年1月1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的比例为10.08%。
4、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青岛海丝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青岛海丝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青岛海丝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青岛海丝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四、备查文件
1、青岛海丝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