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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0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7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
议案二:......9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
议案三:......11
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马全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
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 “监事会”相关表述,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表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
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议案二: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修订,具体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7          对外投资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