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姓名 角色 会计师时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李虹 项目合伙人 2003 年 2002 年 2003 年 7 月 2017 年 4 家
刘凌烽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2016 年 2019 年 4 月 2023 年 2 家
刘炼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6 年 2013 年 2018年12月 2025 年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
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15 万元。
2025 年度预计审计费用约为 75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6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