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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安防:王力安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84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11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08人,预留授予部分4人,首次及预留授予重叠人数1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5.3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6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3%;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王力安防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
《王力安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7 月 30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287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1,75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6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0.50 万股。

  7、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3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6 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手续,预留部分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00 万股。

  9、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4 年 9 月
5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届满;预留部分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仍须锁定至 2026 年 3 月 5 日方可解除
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仍须锁定至 2026 年 4月 17 日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将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  入 3,122,437,416.36 元,归属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解除                                                138,840,967.44 元(以上数据
  限售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

    期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净利


  第一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    润已达到上述考核目标,但
  个解  基数,2024 年营业收  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

  除限                                                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考核目
  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率不低于 100%。        标。因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  比例 M=50%。

具体如下:

              营业收    营业收入、  营业收

      业绩完  入、净利  净利润二者  入、净利

      成情况  润均达标  达标其一    润均未达

                                      标

      解除限

      售比例    100%      50%        0%

        M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
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  208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
进、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