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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生物:海利生物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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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陈晓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晓先生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晓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韩本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晓先生和刘延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韩本毅先生、陈晓先生、刘延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韩本毅先生、陈晓先生、刘延麟先生简历如下:

    韩本毅: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士,
西北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业从业资格。韩本毅先生早年曾经先后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中国证监会西安证管办等党政机关工作。2001 年后从事经济工作,担任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广电网络;股票代码:600831)董事长;2003 年 12 月起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国医药;股票代码:600056)董事
长;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
理;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世界华夏(北京)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7 月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总
经理和党委书记职务;2023 年 8 月进入公司工作。韩本毅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高层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集团公司整体运作,擅于企业战略规划、资源整合、组织架构建立、人员管理优化等,具有较高的团队领导能力。

  韩本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本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晓:男,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复旦大学博士在读。陈晓先生曾参加团中央研究生支教团,赴四川开展义务支教活动;曾为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公务员在苏河湾旧改专项指挥部北站分指挥部工作;曾任苏州通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深投资经理。2015 年11 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树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陈晓先生为
公司原董事张悦女士之配偶;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之女婿,因此陈晓先生与张悦女士、张海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延麟: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博士,
高级兽医师。曾任山东信得科技集团青岛研发中心研究员、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Applikon 细胞悬浮培养项目负责人、生产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禽流感产品线经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家禽营销副总经理兼华南生物产品副总经理、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理、总经理,2023 年 8 月进入公司工作。刘延麟先生具有十几年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制造、研发、技术服务、营销等经验,国内知名的细胞悬浮培养、生物制品纯化专家,高致病性禽流感悬浮培养工艺发明者,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刘延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延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韩本毅先生、陈晓先生、刘延麟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公司董事会聘任韩本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晓先生和刘延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韩本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晓先生和刘延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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