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业 公告编号:2021-061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90 天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2021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2 年 02 月 07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 5,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7.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47,495,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5,278,000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04 月 15 日全
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04 月 15 日对本次公开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04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A1093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
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越界
金都路项目、智慧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招商银行点金系
招商银行上 银行理财 1.6%或3.0%
列看跌三层区间 5,000 —
海田林支行 产品 或 3.2%
90天结构性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动
90天 — — —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
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1 年 11 月 08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署《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90 天结构性存款
产品代码 NSH02018
币种 人民币
挂钩标的 黄金
5.000000 万元人民币,超过认购起点的金额部分,应为 1.000000
认购起点
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单笔认购上限 5,000 万元人民币
单个投资者认购上限 5,000 万元人民币
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
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
本金及收益
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60000000%或 3.00000000%或
3.20000000%(年化)。
认购期 2021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35 分至 2021 年 11 月 08 日 13 时 59 分
投资冷静期 投资者认购本产品成功后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 13 时 59 分
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09 日
到期日 2022 年 02 月 07 日
清算日 2022 年 02 月 07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0 天,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本产品到期日(不含)。
产品期限 如发生本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的情形,本产品期限将相应提
前到期调整。
本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
提前终止和 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
提前终止日 提前终止该产品。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则以招商
银行宣布的该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
观察日 2022 年 02 月 03 日
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
期初价格
XAU/USD定盘价格的中间价。
指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以美元计价下午定盘价,
期末价格 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Index”每日
公布。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168”至“期初价格
波动区间 +236”的区间范围(不含边界)。
本产品于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支付结构
本金及收益支付 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如有)。
本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水平确定。
1、如果期末价格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到期利率为
3.0%(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
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2、如果期末价格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到期利率为
结构性存款收益确定 3.2%(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
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3、如果期末价格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到期利率为
1.6 %(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
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90 天,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田林支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600036。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田林支行)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