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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水发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2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10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股本变化等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赵光敏、黄惠妮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股本变化等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并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赵光敏、黄惠妮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使用,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股本变化等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赵光敏、黄惠妮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股本变化等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先磊、赵光敏、黄惠妮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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