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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3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2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0,008.7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900.78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9,107.9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2,535.93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6,57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额          金          资金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1  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  35,973.16    32,162.88    17,526.60
    件产品建设项目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2  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  11,685.02    10,281.28    5,719.22
    品建设项目

 3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    8,265.98    7,852.43    2,159.19
    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12,998.06

 5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14,974.37

                  合计                    83,924.16    78,296.59    53,377.4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结余 45,470.05 万元,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8,164.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