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5-073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800.00 万股的 0.93%。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1.3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1.3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8.6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1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额的 18.6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2023-11-07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 1515 号
注册资本:10,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雁夷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涂料、树脂漆(涉及危险品的限于含一级、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危险品除外)的进出口;提供涂装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黄雁夷,董事刘正伟、张华勇、罗永键、黄雁杰、黄雁雄,独立董事孙大建、梁达文、沈诚。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分别是:总经理黄雁夷,副总经理崔园园、方仙丽、罗永键,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崔健民,技术总监刘正伟。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2,139,391,312.52 1,140,651,271.89 1,386,798,49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0,859,233.32 166,956,401.97 260,000,99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8,838,259.53 145,151,603.85 238,711,300.0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75,105.57 -41,421,274.30 283,005,311.88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0,341,743.62 2,119,898,658.79 642,308,271.72
总资产 3,360,224,464.77 2,734,669,526.45 1,226,398,944.78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7 1.96 3.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97 1.96 3.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67 1.71 2.9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4 19.66 4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8.58 17.09 42.19
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10,800.00 万股的 0.9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1.33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0,800.00 万股的 0.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1.33%;预留 18.6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0,800.00 万股的 0.1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67%。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亦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员工
总数 393 人的 10.69%,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可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草案公告时股
股) 例 本总额的比例
方仙丽 中国 副总经理 3.65 3.65% 0.03%
崔园园 中国 副总经理 3.65 3.65% 0.03%
核心骨干人员(40 人) 74.03 74.03% 0.69%
预留部分 18.67 18.67% 0.1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 1 名中国台湾籍员工王*卿。
4、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份额,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且本激励计划的预留份额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总额的 20%。
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公司董事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6、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3、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4、公司聘请律师对激励对象的资格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0 元。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选择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53.52 元的 50%,为每股 26.76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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