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6-004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
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福安徽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授信期限为 3 年,以第一笔提款时间为始,单笔贷款期限为 1 年,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贷款余额上限为 30 亿元。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6881467871
成立时间:2009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786.62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怀志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525 号方大郢综
合楼
经营范围: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合肥至福州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段、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段、郑州至阜阳铁路安徽段的建设;旅客及货物运输;铁路物资采购、销售及代理;房地产、土地开发;餐饮服务;旅游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5.08%;安
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2.24%;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2.68%。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已审计) 2025年9月30(未审计)
资产总额 11,556,846.61 11,444,015.95
负债总额 5,015,541.85 4,881,554.85
所有者权益 6,541,304.76 6,562,461.10
资产负责率 43.40% 42.66%
营业收入 587,172.66 468,050.16
利润总额 -27,866.43 17,998.95
净利润 -27,737.13 18,095.21
资信情况:京福安徽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二、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方: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在 3 年期限内京福安徽公司可循环使用
的最高未偿还本金余额上限为 30 亿元,以第一笔提款时间为授信周期开始时间。
委托贷款利率: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委托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
委托贷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性。
委托贷款方式:信用贷款。
委托贷款发放:通过财务公司发放,京福安徽公司实际需求,在借款期限内随时申请用款。放款日期以放款时的相关贷款转存凭证(含借款凭证、委托存入凭证)等文件凭证所载日期为准。
三、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1. 委托贷款的目的。
一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委托贷款,能够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和效率,有利于保证京福安徽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
二是减少财务费用。从合并报表层面来看,利息支付对象发生变化,从支付银行转变为支付母公司,不会给京福安徽公司收益带来影响,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抵消后,相对减少财务费用。
2. 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力。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资金日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对于委托贷款事项可能存在委托贷款对象不按期、足额偿付所借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委托贷款贷后管理,强化过程监控,每季度跟踪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变动和收支现金流监测,督促子公司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在子公司年度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有权宣布委托贷款提前到期等措施,防范和化解资金收回风险。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预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委托贷款,无逾期委托贷款。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京福安徽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缓解京福安徽公司资金压力,帮助其优化债务结构,改善经营,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资金风险,保障经营管理持续稳健发展。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资金日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