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7 号》及相关规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33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599.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为 3.9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80.06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1,888.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40,192.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20100100376653)、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0501648608095858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1812641868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185764191197)。
2024 年 10 月 21 日,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分
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
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
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余额 2024 年 12 月 备注
31 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 499020100100376653 34,336.00 109.25
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 34050164860809585858 39,988.00 744.84
惠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181264186854 25,868.00 5,931.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185764191197 40,000.00 - 已销户
合 计 140,192.00 6,785.3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 理财及利息收 交易手续费 建设项目投 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
金 益 ③ 入资金 ⑤ ⑥=①+②-
① ② ④ ③-④-⑤
140,192.00 1,003.97 0.80 104,152.50 30,257.35 6,785.32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 4 个项目为: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
产 3 万吨 CPVC 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经变更后,实际投资的项目为: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公司根据市场实际分析,年产 10 万吨固碱足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使募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新增募投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
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能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变动,调整为年产 10 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 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
公司“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88 万元,计划建
设期为 24 个月,截至 2022 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 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 CPVC 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 CPVC 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 CPVC 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 CPVC 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
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将上
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 万元投资至“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
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 30,759 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
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承诺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金额③=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
资金总额① 资金总额② ②-① 期
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 34,336.00 28,035.37 -6,300.63 两台热电机组分别于 2022 年
效综合改造项目 12 月、2023 年 10 月转固
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39,988.00 19,201.30 -20,786.70 注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 12,702.00 5,684.38 -7,017.62 2022 年 12 月转固
加工项目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13,166.00 11,231.45 -1,934.55 2022 年 12 月转固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0 40,000.00 - /
合计 140,192.00 104,152.50 -36,039.50
注: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 2023 年 5 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 2024 年 10 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 2024 年 6 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 年 12 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
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募投项目“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
改造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
项目”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分别为
20,786.70 万元、6,300.63 万元、7,017.62 万元、1,934.55 万元,截至 2024 年
末,相关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的差异主要系项目资金结余及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其中,“年产 6 万吨三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