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11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以及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2 月 9 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制度文件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引起的股份变动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自 2023
年 5 月 17 日进入可行权期。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激励对象累计
行权 6,990 份股票期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6,990 元。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进入可行权期。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激励对
象累计行权 300,164 份股票期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300,164 元。
上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合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307,154 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的股份变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4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939,318 股,增加注册资本 290,939,318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综合上述股本变化,公司股份总数由 1,826,003,451 股增加至 2,117,249,923 股,
注册资本由 1,826,003,451 元增加至 2,117,249,923 元。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事项最终以主管机关备案内容为准。
四、制定、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同步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会
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否
8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3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7 外汇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1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0 财务管理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1 会计核算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2 会计估计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3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4 子公司管理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制定 否
管理制度
2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重新制定 否
并废止旧制度
2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中,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26,003,451 元。 2,117,249,923 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 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