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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3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鉴于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63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
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同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汇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30 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五
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申报文件进行了更新披露。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
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披露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后,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根据能源物流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科学研判,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布局四川广元、甘肃柳沟、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特请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基于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公司已与相关各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综合考虑了外部宏观环境情况,公司与相关各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本次撤回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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