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十届
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获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4)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99 人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荣举,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健,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9 份。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菊,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0 年一致。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1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审众环项目人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有效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业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工作。鉴于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时在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鉴于此,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