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5-20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及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承诺
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次发行涉及的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本次结项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1号)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7月非公开发行106,756,666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3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45,619.87万元。截至2022年7月21日,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等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他作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募投实施主体”)已分别于相关商业银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投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监管协议》各方均已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专项账户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承诺投入相关募投项目、
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即余额为人民币 0 元),本公司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截至结项时,各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调整后的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进展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 206,762.00 注 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入
187,448.00
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 并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入
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 115,616.00 注 且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
134,930.00
综合性基地
可使用状态
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入
补充流动资金 123,241.87 123,241.87
并使用完毕
合计 445,619.87 445,619.87 -
注:为加快创新药物研发进度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本集团创新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展,经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原料药及制剂集约
化综合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14 万元(尚未投入部分)调整至另一募投项目“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各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四、本次结项应当履行的审议审核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按承诺全部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因此,本次结项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