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19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 日
●A 股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446,400 份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5 年 A 股期权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2025年11月4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A股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1月4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共计19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535,100份A股期权,并办理该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签署授予协议过程中,13名拟激励对象(合计获授88,700份A股期权)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因此实际 向 18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4,446,400份A股期权(以下简称“首次授予”),具体如下:
1、授予日:2025年11月4日
2、实际授予数量:4,446,400份A股期权
3、实际授予人数:182人
4、A股期权行权价格:人民币27.93元/股
5、股票来源:本公司已/将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即A股库存股份)
6、激励对象及实际授予情况:
授予 约占 对应约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A 股期权 首次授予 本公司
数量 A 股期权 股份总数1
(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陈玉卿* 执行董事、董事长 408,600 9.19% 0.0153%
2 关晓晖* 执行董事、联席董事长 294,200 6.62% 0.0110%
3 文德镛*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294,200 6.62% 0.0110%
4 王可心* 执行董事 261,500 5.88% 0.0098%
5 刘毅* 执行董事、 326,900 7.35% 0.0122%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6 严佳* 职工董事 21,800 0.49% 0.0008%
7 李静 联席总裁 245,200 5.51% 0.0092%
8 WANG 联席总裁 245,200 5.51% 0.0092%
XINGLI
9 ZHANG 联席总裁 49,000 1.10% 0.0018%
WENJIE
10 冯蓉丽 执行总裁 163,500 3.68% 0.0061%
11 王冬华 高级副总裁 85,800 1.93% 0.0032%
12 陈战宇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147,100 3.31% 0.0055%
13 LI XIANG 高级副总裁 85,800 1.93% 0.0032%
14 董晓娴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68,100 1.53% 0.0026%
联席公司秘书
15 苏莉 副总裁 40,900 0.92% 0.0015%
16 纪皓 副总裁 68,100 1.53% 0.0026%
17 朱悦 副总裁 68,100 1.53% 0.0026%
18 吕力琅 副总裁 54,500 1.23% 0.0020%
19 袁方兵 副总裁 68,100 1.53% 0.0026%
其他本集团2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1,449,800 32.61% 0.0543%
首次授予 A 股期权总数 4,446,400 100.00% 0.1665%
* 为本公司董事,均参与本集团日常运营。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及与之
相关议案时,该等董事须回避表决;于本次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该等董事不参与管理。
1 截至本公告日期(即 2025 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2,670,429,325 股。
2 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A股期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A股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首次授予的A股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其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可行权数量
A 股期权 行权时间安排 占首次授予获授
的行权期 A 股期权总数
的上限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3%
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3%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4%
在行权期内,由本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A股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未满足行权条件的A股期权或在行权期内未行权的A股期权,将由本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A 股期权的登记情况
首次授予的共计4,446,400份A股期权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955、1000000956、1000000957
2、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 日
四、首次授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 A 股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首次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的比例进行分期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根据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要求,首次授予的 A 股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预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年度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合计
需摊销的费用 108 641 331 131 1,211
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本集团各年度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出具的对应年份的年度审计报告并结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机制计算结果(如有)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