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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9 沪市 太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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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太极集团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
极集团”)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8.03 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上述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54,085 股至 4,281,1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至 0.7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7 日、2025 年 8月 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太极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3)、《太极集团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5-05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 号

  2.申报时间:2025 年8 月7 日起45 日内

  3.联系人:林巧、刘祎

  4.电话:023-89886129


  5.传真:023-89887399

  6.邮政编码:401123

  7.电子邮箱:tjzq@taiji.com

  8.其他说明:

  (1)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上述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20-17:2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 ”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传真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4)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5)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