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 皖通 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 皖通 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 皖通 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
次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37 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和公司实际,本公司拟对《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36项基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并新增 1 项基本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原名: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3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修订 否
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否
8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0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1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4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5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总经理工作条例 修订 否
18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9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修订 否
20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21 投资管理基本制度 修订 否
22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 否
23 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4 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否
25 筹资管理办法 修订 否
26 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7 预算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8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修订 否
29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修订 否
30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1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2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3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4 合同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5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6 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 否
37 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新增 否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审议的第 1-17 项制度修订后的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到吴长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
结构调整,吴长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和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长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为保障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吴长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岗位变动,张金林先生和吴建民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总经理余泳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旭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已对总工程师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丁旭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所聘职务。
有关第(二)(三)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选举职工董事、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契约化考核情况的议案》;
为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权,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要求,公司对经理层成员进行了 2024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
董事会听取了考核情况的汇报,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本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余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部及各管理单位 2024 年度考核分配及 2025
年度工资总额分配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薪酬分配情况的汇报,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本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供皖赣高速委托代管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皖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赣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为皖赣公司所辖营
运路段提供资产维护、收费和稽查管理、服务管理、养护管理、机电和信息化管
理等高速营运管理工作。委托代管期限自路段通车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止,委托代管费总额为人民币 37.63 万元。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本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并批准了该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6 年内审工作计划的
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公司对 2025 年内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制定了 2026 年内审工作计划。
董事会听取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总结及 2026 年度
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了 2026 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
董事会听取并批准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四)(五)项议案关联董事吴长明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七)(八)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5 年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项议案